我昨天遇到了Google的Page Speed插件。 有關使用高效CSS選擇器的頁面說不使用超標資格選擇器,即使用
#foo
而不是 div#foo
。我認為後者會更快,但谷歌的說法,否則,我是誰反對呢?
所以這讓我想知道如果同樣適用於jQuery選擇器。 此頁我發現SO上的鏈接說我應該使用
$(“div#foo”)
,這就是我一直在做的事情,因為我認為通過限制選擇器來加快速度僅匹配
div
元素。但它真的比編寫
$(“#foo”)
更好,就像谷歌對CSS選擇器的說法,或者以不同的方式做CSS和jQuery元素匹配工作,我應該堅持使用
$(“ DIV#foo“的)</代碼>?